涉迫主婦買6萬療程 美容院兩職員受審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6/08/08 15:07

最後更新: 2016/08/08 15: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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銅鑼灣一間美容院水凝美聚兩名女職員,涉於去年5月19日,在未經顧客同意下,以其信用卡過帳購買價值6萬元的保健療程,兩名職員凌碧宜及曾秋婷(均為30歲)今否認一項作出具威嚇性的營業行為罪受審。

案發時為家庭主婦的女事主黃綺玲供稱,去年2月收到水凝美聚的推銷電話,故上門試做面膜美容療程,曾患有乳癌的事主受到凌的推銷,故以6,000元購入通淋巴療程。

事主續稱,案發當日接受通淋巴療程,泰籍按摩師游說她加500元試做「保健泰包」療程,事主答應。進行療程期間,凌進入房間要求事主先付款,她遂將匯豐信用卡交給凌,並隨後簽單,但當時看不清收據金額。事主指兩被告先後再游說她購買價值1.5萬元的泰包療程,事主最終屈服,稱若兩被告需「開單」,她便購買1.5萬元療程。

事主指凌之後先後將幾張收據遞給正俯臥床上的事主簽名,事主均稱在未有看清金額下便簽署,並認為被告一直只替她簽帳1.5萬元。惟事主完成療程後,曾要求她簽署收據,金額為6萬元,事主大驚及拒絕簽署,但曾指她必須簽妥此收據才可離開,事主稱當時感疲累及手機沒電,故無奈簽署後離去。事主又補充指她的額頭曾有腫瘤壓住眼睛,故視力欠佳。